第一步: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材料为:本人《广州市区入户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入户地址的房产证。
第二步:凭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材料为:本人《广州市区入户卡》、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地址的房产证。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如果证件齐全且明确符合登记条件的,几天就可以完成登记。
如果需要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公安派出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审批(核准)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如果需要市级机关批准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核准)结果通知申请人。
之后是入户。
申请人填写《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情况登记表》,提交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登记入户地址的相关材料。
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提供)。
属外国国籍、港澳台、华侨身份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办理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的,请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登录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查阅回国(入境)定居入户办理的指引。
材料准备完毕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预约(扫描“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入户核准”事项,向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
经核准通过的,属广东省户籍的申办人,待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后再通过网上预约“入户登记”事项,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属非广东省户籍的申办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再通过网上预约“入户登记”事项,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1、办理准迁证时公安局给的密封资料袋(内有信息卡、调动通知等相关材料)
2、准迁证右边一联(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身份证数码回执及相片2张(空白处写上身高,血型,电话,同时包含配偶及随迁子女的;随迁子女3岁以上,需白底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
6、挂靠亲友房产的需要户主、业度主随同一起,并携带户主、业主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央广网-高层次人才入户广州更便捷!持人才优粤卡者5日起可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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