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做清包工,企业所得税在地

我们单位是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做清包工,企业所得税在地税交,专管员说我家企业所得税必须按月交,但是我家开了发票不一定当月就回款,只有回款了才能向外打人工费确认成本,这样的就会出现收入与成本不发生在一个月的状况,这种情况就会导致有的月份盈利很多,有的月份亏损很多,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月交,盈利的时候就得交企业所得税,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怎么办,能通过做账避免吗?

企业所得税从来没有按月交的,应该属于预交,预交增值税的时候一起收的。这个如果年底清算的时候多交了还是可以退的,你预交的所得税只是做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都按比例预交的, 和利润没有直接关系。所得税清算的时候才和利润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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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1
向外打的人工费可先预计计入收入当月的成本,待实际打款时,在将先预计的人工费冲回。追问

非常感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21
开了发票就得走账,是毫无疑问的,追答

按权责发生制记账就不会出现盈利不均衡的状况,

追问

具体怎么记?通过其他应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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