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网签,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自签订定购合同15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按照本规定通过网签系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定及备案手续。
超过15日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恢复显示该单元商品房为“可售”房源。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后,在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合同主体一般不得变更。
扩展资料: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建立网签系统监督管理制度,设立“商品房项目网上投诉平台”。开发企业应及时在网上投诉平台上进行答复,接受社会监督。
如开发企业未及时答复,网签系统在5个工作日后自动关闭。开发企业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实行网签系统房地产企业诚信排名公示,对违规排名公示连续居前又不积极整改的开发企业,通过媒体定期曝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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