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吗?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今年4月份同学以给女朋友打胎为由向我借了6000多,4月借了一部分5月借了一部分说的是五月月底给我结果他说没钱,我跟他没有写借条只有微信跟支付宝转账记录,第一次转账转到我同学支付宝里面,第二次是转到他女朋友微信里面,五月月底要求还钱的时候他说他跟她女朋友分手了,我同学自己没有收入来源借钱时说等他女朋友发工资了给我可是他跟她女朋友分手了说没钱。
然后我就跟说你那你今年11月25号给我,我那同学答应了说可以,因为有一部分是我在支付宝蚂蚁借呗里面借的钱在借给我我同学的,就因为他五月底没钱还我只能分期还蚂蚁借呗里面的,每天有0.5的利息。
可是到11月25号我要求我同学还钱的时候他跟我玩失踪,微信给他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也不接,他换头像更新朋友圈就是不回复我这是很明显不想还钱,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他吗?
钱是分两次转的同时也是转给两个人的,没有借条只有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
我那同学的号码是福建归属地,我平时给他打根本不接我电话微信也不回复,我今天拖我一福建朋友用他的号码给我那同学打电话我那同学接了,很明显他是故意我接电话玩失踪。
转帐记录必需经银行盖章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单凭转帐记录起诉,还是单薄了点。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可以起诉,这种问题属于民间纠纷,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类型。
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2、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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