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转移或提取

12月辞去了厦门一家公司的工作,回到福州到某机关工作,那我的住房公积金要怎么处理,我想转回来或者直接提取出来更好,不知道这要什么、材料手续呢?是不是每天都上班呢?周末有上班吗?户口还没搬回来呢,不知道能不能一次性两天内完成呀。。。
那按(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中说说的,我就可以提出来咯?那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材料用录用通知可以吗?还是其他。。。

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楼上说的"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所在区县人才管理中心自行继续缴纳。"是错误的,个人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这点可以咨询你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有的城市要12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1.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1.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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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6
公积金是可以消户的,钱就可以取出,具体问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我的是拿新合同,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建行的卡,就可以啦,办完后钱直接打卡里,我还没有办,但是已经咨询清楚啦,是这样办理的,可能各个地方还有点差别。如果买房可以取出部分钱,所以还是消户比较好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7
可以将公积金转到你福州单位的新账户,这是基本的处理方法。
只要新单位一份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即可到原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双休日不办理,其余按机关作息时间办公。户口问题与转移公积金没有联系。
要提取会有一定的难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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