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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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2
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第2个回答  2022-02-19

判决生效,对方拒不执行

01

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02

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附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及写作要求

法官提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03

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04

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05

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06

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01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

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

02

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

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

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

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单位,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一般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申请执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查封了房产及车辆,可以进行评估拍卖。

1.填写对外委托拍卖移交单;

2.房产价格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双方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委托评估等;

3.摇号拍卖:第一次拍卖,若一拍无人竞拍,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一般会降价5%-20%),若二拍无人竞拍,再进行为期60天的变卖,也可以以物抵债。

07

执行回款从银行扣划到法院账户时,各级法院采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适用的一案一账户。执行员确定金额到达法院账户后,才能审批发放。

被执行人名下查询不到房产、车辆、银行存款

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法官提示

纳入黑名单的人,将承担下列后果:

(一)不能贷款;

(二)不能完成以下消费: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受到人事录用限制;

(四)不能参加招投标项目。

多次传唤,仍拒不履行的

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找不到人,怎么办?

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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