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石头山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预评价,申领采矿许可证等。
具体手续如下:
1、地质勘察(国土资源局需要);
2、可行性研究阶段,申请划定矿界(国土资源局);
3、安全预评价(安监局需要);
4、申领采矿许可证(期间还涉及到林业、水利、环保等评价报告);
5、设计阶段(编制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 (安监局需要);
6、设计审查并进入建设期(安监局批复);
7、基础建设阶段(编制爆破评估报告,公安需要);
8、安全验收评价(基建期结束编制安全验收评价,安监局需要);
9、验收审查(安监局组织);
10、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入正式生产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三十七条 (一)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