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落户如何申请宅基地?

如题所述

外来人口落户申请宅基地,具体如下:

1、外来人口到农村村集体落户的,申请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应经村集体同意,然后通过村委会向国家管理部门上报审批,也可自行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材料到国土部门申批;

2、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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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外来人口落户申请宅基地,具体如下:
1、外来人口到农村村集体落户的,申请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应经村集体同意,然后通过村委会向国家管理部门上报审批,也可自行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材料到国土部门申批;
2、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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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6-29
外来人口到农村村集体落户的,申请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应经村集体同意,然后通过村委会向国家管理部门上报审批,也可自行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材料到国土部门申批。
第3个回答  2022-06-29
外来人口到农村村集体落户的,申请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应经村集体同意,然后通过村委会向国家管理部门上报审批,也可自行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材料到国土部门申批。
第4个回答  2022-06-28
外来人口到农村村集体落户的,申请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应经村集体同意,然后通过村委会向国家管理部门上报审批,也可自行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材料到国土部门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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