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

如题所述

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员工的自由,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法定权利,员工充分享有辞职自主权。

无论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还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是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还是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了二十年的员工,不论员工的性别、年龄、种族等,只要员工想辞职,随时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找任何借口。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本人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本人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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