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上面的编号编号是用来记录纸币发行序列的。人民币的编号又分为冠字和号码,其中冠字印在纸币上用来标记印刷批次的两个或三个英文字母,由印钞厂按一定规律编排和印刷;“号码”则是印在冠字后面的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用来标明每张钞票在同冠字批次中的排列顺序。
人民币纸币冠字号码是央行人民币印制生产管理控制的措施之一,根据人民币印制生产管理的需要不断调整变化。
扩展资料:
人民币由来于1948年12月1日,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当日即由河北省平山县银行发行第一批人民币5元第一版、10元第三版和50元第一版,标志着第一套人民币正式诞生。
194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平(今北京),各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中国唯一合法货币,在除台湾、西藏以外的全国范围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冠字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