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晚上骑摩托车在十字路后红绿灯处被一个闯红灯的车撞了,肇事者逃跑了,第二天被逮到了,但是第二天已经不能知道是不是酒驾了,我想知道这个怎么查?警察会不会去追查是否是酒驾?
现在的情况时,我朋友腰椎受伤,躺了六个月,现在判定不上伤残等级,他们说私了,把医药费全部承担,只给3万的误工费,现在已经休息了六个月,还需要人伺候;就等于两个人没上班,一共才给了3万;能通过什么方法让他多出点?
我就是感觉法律就没有去查是否酒驾,只是按照肇事逃逸判定的;如果酒驾的话不是逃逸就比这个逃逸判定的严重;
若果法律没有规定的话,随便酒驾逃逸,第二天来自首,反正也不会拘留六个月,有没有懂这块法律的,帮忙指点 谢谢
你说的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肇事逃逸才构成犯罪;一般是造成人员重伤的或者财产损失高的才是严重;我说的这种达不到重伤情况,现在只是吊销驾驶证,拘留都没拘留啊;一般正常肇事谁会逃跑?有不是很严重的肇事;因为第二天才抓到他,我怀疑他酒驾警察没有追查这件事!现在只是让他赔偿3万,人都躺了6个月,还有人照顾才行,赔偿太少我们想查他酒驾,不知道如何去起诉。。
追答警方给你开具的伤残鉴定是什么等级?如果是重度伤残,那么他就是入刑法了,最轻3年最高7年。这比醉驾要严重的多!下面这是关于醉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