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4日,下午4点40左右.
我的外公走在回家的路上,遇见同村的老人,那个老人好心载我外公回家,<那老人骑自行车>骑到了三叉路口,他们就下了车,正过马路,一辆商务车飞驰而来,我外公当场死亡,那个老人,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而那个道德败坏的司机,见撞了2个老人,就跑了,尾随肇事车后的小货车,又撞了一次我外公,也跑了,我外公和那老人家就在那地上躺了半个小时,只有在那看的人,没有报警人,后来还是公交车司机报的警,昨天我们家的人去了一趟交通事故局,那里的人说,车主找到了,但是肇事者不是车主,车主把车借给肇事者了,那个肇事者昨天也没去投案.肇事司机把车开到了抚州的一家汽车修理场,人不知道跑哪去了,
我现在就怕他们花钱走后门,到时候我外公死不瞑目.
那辆商务车的肇事司机能判几年的刑?
还有赔偿方面是怎样的?
如果他们花钱走后门,我们该怎么办?
最后又撞又次我外公的那辆肇事小货车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