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在秦皇岛开发区一家公司上了8个月班,还没签合同呢,劳资就给我交了8个月的保险,后来我就不干回到辽宁。现在我户口在锦州,也一直没上班,想自己交保险,就回原单位把养老保险给转回锦州。好不容易弄回来了,锦州这边劳动局又问我有没有档案,说是参加工作签合同那种工作档案,也叫养老保险档案。我又没签合同,当初转保险的时候原单位就给我开了一张离职证明,还挺不愿意的。现在锦州社保又让我回原单位要工作档案,说是如果没有工作档案现在交钱了,以后也办理不了退休。
如果现在用我手上的离职证明可以建立工作档案么?
我没签合同,原单位可能有我的工作档案么?
如果我实在弄不到工作档案,我的社保应该怎么办?想退了重新交也说不行,交了还怕将来取不出来,那不白交了。
另外,为了社保的事我还先把人事档案转到锦州了。我大学毕业会档案一直放在沈阳,后来转回我原籍鞍山。从鞍山转到我现在户口所在地锦州的时候,鞍山的人才让我随便找个鞍山当地的企业签了一份《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还有另外一份什么我忘记了(放人事档案里了),还盖了那个企业的戳
我没工作还弄个这个,不明白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么?
这东西算是我工作经历么?算我签合同了么?对我将来有什么影响?
这个东西和我的社保有关系么?
问题挺多,可是我总共 就有30分,实在不好意思在这里先谢谢,看哪位大侠愿意帮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