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亲的礼仪有哪些?

如题所述

传统婚礼通常在女方的家庭早晨举行“出嫁酒”,而男方的家庭则在中午设宴庆祝。如果婚礼形式是女子嫁入男方家庭(纳婿),则顺序相反。当一切准备就绪后,男方家庭会鸣放鞭炮,演奏音乐,准备迎亲的花轿。媒人会率先到达,随后是新郎、伴娘、花轿、乐队和负责送礼的队伍。女方家庭在花轿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好喜宴。新娘将由母亲或姐妹梳理头发,用丝线清除脸上的细毛,化妆,这一过程称为“开脸”,然后她会戴上凤冠霞帔,覆盖上红布盖头,等待着花轿的到来。花轿到达时,女方家庭会奏乐鸣炮迎接迎亲队伍。迎亲队伍进入女方家庭堂屋后,花轿停稳,新郎向岳父岳母行礼,并呈上以自己父亲名义写的大红迎亲帖子。随后,女方家庭开始设宴。在宴席上,媒人和新郎需要小心应对,因为中国民间有许多不成文的习俗,新婚三天内,亲朋好友尤其是年轻一代会捉弄媒人和新郎,这被称为“洗媒”和“挂红”(乡村中称作“闹新客”)。新娘的嫂子可能在给新郎的饭碗底部放上辣椒面;新娘的妹妹可能会在倒酒时给姐夫脸上抹上锅底灰。这些增加欢乐气氛的小闹剧,媒人和新郎应予以容忍——尽管也可以适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小小地报复一番,但绝对不能生气、发火,甚至与主人争吵、打斗。早宴结束后,在媒人的带领下,新郎新娘向新娘的祖先牌位和长辈行礼,之后伴娘搀扶新娘登花轿。上轿时,新娘通常会哭泣,以示对父母家人的依恋之情。哭嫁是迎亲仪式中的一道独特风景。女子告别多年养育自己的父母,前往一个陌生的环境,心中自然充满不舍和迷茫,于是暗自哭泣,甚至失声痛哭。哭嫁程序一般先有母女对哭,姑嫂对哭,然后邻里未出阁的姑娘和年轻媳妇前来陪哭。哭者和陪哭者都手持手帕坐在床上,两人一俯一仰地对哭,其他伴娘低声哭泣。陪哭的人一个接一个,直到新娘哭累为止。有时亲戚朋友前来送礼探望,也会相对哭一阵,作为拜贺答谢的礼节。上轿那天,哭嫁达到高潮,这时不仅要哭泣,还要边哭边唱,内容包括感谢父母养育之恩、告别兄弟姑嫂、痛斥媒人多事,以及不愿离开的依恋之情。新娘上轿后,即奏乐鸣炮,启轿出发。乐队领先,其后是新郎(有条件者骑马),接着是花轿和其他送亲人员。新娘登轿时,通常会塞个红包给轿夫,以避免花轿摇晃过剧。在原始社会,爱情是否存在?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但它何时降临人间?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把爱情视为文明人特有的情感。他将人类社会自出现以来分为野蛮、蒙昧和文明三个时代。在文明时代(即奴隶社会)开始之前,男人寻找妻子,并非出于爱情,他们对爱情一无所知,他们还没有发展到足以理解爱情的程度。因此,婚姻是以方便和需要为基础,而不是以感情为基础。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人们还没有脱离动物的原始本性,尽管生物学家们很早就对动物是否有感情进行了争论。在摩尔根看来,“野蛮人不懂爱情。感情是文明社会和高度修养的产物,野蛮人尚未达到理解感情的程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吸收了摩尔根的结论。马克思的《摩尔根一书摘要》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基本上是否认了原始社会存在爱情。恩格斯明确指出:“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究其原因,中世纪骑士及其浪漫史出现之前,男女双方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的,根本没有恋爱可言。爱情是文明时代的产物,中世纪的骑士的爱情是它萌发的第一个形式。摩尔根的结论是基于对美洲印第安人原始部落的调查。这个结论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世界之大,焉知别处就没有与此相反的例证?我国云南的基诺、纳西族,四川的彝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哈尼族、傣族等,这些古老民族婚姻中所保留的材料,恰恰和摩尔根的观点相反。而且“他们的爱情曾一度达到了文明人难以想像的高度”。基诺族位于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的基诺山区,约有12000人。杜玉亭同志经过长期调查发现基诺族的爱情过程有三个阶段。爱情刚产生时期称做“巴漂”,这个时期往往女方主动,采用暗赠礼物,频送秋波等秘密方式进行,以试探对方。如果对方有意,两厢情愿,那么爱情便由秘密转入公开,这就进入到爱情的中级阶段——“巴宝”。和“巴漂”相比,男方由被动转为主动,姑娘也常在公开社交场合考验小伙子。然后由“巴宝”进入到爱情的最高阶段——“巴勒”、“巴里”,也就是同居。在此之前,小伙子经不住考验,或见异思迁的,都可解除恋爱关系,爱情也随之中止。而到了巴里阶段,初恋的同居充分体现了性爱的特性。因此,这种结合并不是“以方便和需要为基础”的,而且比起中世纪骑士偷偷摸摸的爱情,还要崇高、完善得多。况且在整个恋爱过程中,双方父母根本不干涉,更不用说包办了,因而整个过程完全是自由的。杜玉亭对基诺族爱情过程的调查研究,初步断定认为原始社会不存在爱情的说法是不全面的。那么涉及到爱情产生的上限,即是说在原始社会漫长的过程中,爱情是在那一时期萌发的?杜玉亭认为,产生于普那路亚家庭时代。普那路亚家庭是摩尔根提出的一种家庭形态。前苏联人谢苗诺夫在《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中写道:“(美洲)传教士们描述了许多关于当地(夏威夷)居民的空前淫荡的生活,特别是存在实际上是整群男子与整群女子结婚的普那路亚式习俗。……按照摩尔根的意见,这种家庭(他把它叫做普那路亚家庭)是以群婚为基础的。”所谓的普那路亚家庭时代,也即是血缘族内婚时代。杜玉亭是根据基诺族人过年时唱的一支情歌——《巴什》而得出这样结论的。《巴什》反映的是对古代血缘族内婚姻的依恋,因为不久前基诺族还存在普那路亚式的血缘婚的残余,而且有不少人亲自经历过。这种婚姻的三个爱情阶段和前述的完全一样。同样具有爱情的特征。因此,在普那路亚家庭时代出现爱情的说法,并不为怪。不管理论上如何,实际的推测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作者还列举了氏族村寨——巴朵寨,在二十世纪50年代仍处于族内婚阶段,但爱情的三阶段和上述基诺族人一样。这也是普那路亚家庭时代存在爱情的又一佐证。当然,有人不同意原始社会存在爱情。“爱情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较高的感情,它不是和人类的产生同时发生的东西,而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正如人在童年时期不懂性爱一样,人类在原始时代也还未萌发爱情。竹李还认为“爱情的产生需要一个前提,这就是一夫一妻制度”,原因是在群婚和对偶婚的情况下,两性结合是动荡的、不稳定的,不具有排他性,这和爱情的本质格格不入。而一夫一妻制又是和耕地完全私有化同时进行的、也就说同奴隶社会阶级的产生有密切关系的,既然如此,原始社会当然不存在爱情。但如果以此为标准,作为一夫一妻制的补充,诸如恩格斯所说的性爱的萌发一骑士的爱,又该如何解释呢?所谓骑士的爱,也只不过以拆散别人的家庭为快事而已。总而言之,原始社会有没有爱情,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民族学上的一个具体问题。研究一下我们的祖先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谜,无疑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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