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4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2、根据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3、如果是因结婚迁移户口,还需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再到迁出地方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4、如果是出生户口申报,需要准备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5、如果是因录取、调动、投靠等原因迁出户口,则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复印件)、《准迁证》等材料。
6、若是注销户口,比如入伍、死亡、出国定居等,则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入伍通知书》、《死亡证明书》、出入境有效证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选择“跨省通办”服务,可以在全省各市户籍派出所和户籍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一地办结业务。接下来,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迁出操作。然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后,同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落户操作。此外,户籍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网上迁移业务受理信息上传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因此,如果一切顺利,从受理申请到落户完毕,最长可能需要1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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