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
办户口迁移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有以下几种情况:(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如果是普通百姓,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4.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5.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6.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第三条 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三十天。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四十天。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衍生问题: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从签发之日起,一般可按迁移人在迁移过程中实际需用时间的二至三倍计算,但最长不超过30天。《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如果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有正当理由,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登记;如不符合不可抗力规定,应当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凭原迁移证件补办新的《户口迁移证》再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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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02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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