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录取

如题所述

关于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录取,以下是详细步骤和要求:


1. 单考院校(未涉及省统考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依据院校提供的术科合格名单和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录取原则由院校公布并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递第二志愿档案。

2. 省统考合格单考院校

(涉及省统考专业):文化分同样按教育部规定,术科认可单考院校成绩。文化分上线、统考及单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投档,院校按公布原则录取。

3. 认可统考成绩的院校: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划定,按照艺术类投档原则,院校择优录取。


4. 录取确认:录取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确认,未经备案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程序操作的,院校自行负责。


5. 全国招生艺术院校:可查阅报考考生的第一志愿文化成绩。


6. 录取体制: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


7. 术科与文化课分数线:认可统考成绩的院校,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自定分数线的院校需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准或批准。


8. 招生专业规范:所有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按教育部公布目录执行,非艺术类专业按特定文件规定招生。


各院校在录取时,须遵循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政治思想品德、体检、文化课和术科成绩进行录取。


特别说明,2010年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专科艺术院校在相应批次之前。各高校需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扩展资料

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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