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数与合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不再有别的因数,这种数叫质数(也叫做素数).如2.3.5.7等.质数只有两个因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种数叫合数.如4.6.8.9等,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
1只有一个因数,就是它本身,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也是质数中唯一的一个偶数,其余的质数全是奇数,最小的合数是四.
2.质因数和分解质因数
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因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例:把30分解质因数.
30=2*3*5
又如12=2*2*3=2的2次方*3,2`3都叫做12的质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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