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言是中文(含粤语、普通话)和葡语。
澳门的官方语言分别是汉语及葡萄牙语。澳门以汉语粤方言(粤语)为日常用语的居住人口占85.7%,福建方言占4%,普通话占3.2%。
其他汉语方言占2.7%,而使用葡萄牙语的人口则为0.6%,其余人口使用英语(1.5%)、塔加洛语(菲律宾,1.3%)及其它语言(2001年)。
扩展资料:
1553年,开始有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虽然从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门的居住权,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设有官府,由广东省直接管辖。
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后,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首次公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
1987年4月13日,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承认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是中国的领土。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澳门
参考资料:http://travel.163.com/guide/tm/macao/001107/001107_2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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