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单位购了四个月社保就离职了,而我总社保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能否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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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一)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五)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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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7
在现单位购了四个月社保就离职了,而我总社保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能否领取失业金?

你不用担心。
是这样的,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失业保险的交费时间都必须满一年才可以的。
(二)还有就是不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你可以参考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知晓可否申领。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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