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9-07
这就尴尬了,我的原则是喜欢排在金钱的后边,再怎么喜欢,贵我连想都不会想,我只会在能承受的范围内喜欢,遇到这情况我不会说,妈妈也不会问,唯一的结果是直接走过去!这怎么写?必须编出吵架后再教育的作文?太应试了吧。
中元节的晚上,我和母亲烧完纸,去了超市,虽然人已经走进了超市,但是眼中似乎还留着烟火。
其实也不是很想来超市,只是家乡的讲究说,烧完纸不要直接回家,否则会把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里,要去商店买点东西,或者出去吃口饭再回家。我俩漫无目的的走,偶尔谈论一下死去的人,都知道烧纸没有实际意义,我们为什么还去烧纸呢?无非是寄托哀思,亦或是大家都烧了,我们也就烧了罢。那一袋袋的金元宝,几亿大钞,在火中飘扬向上,似乎生活中只有烧纸的时候能看到这景象,烧别的从没有这萦绕的飞扬,当然也没烧过别的。
突然我看到我喜欢的招财猫,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甚至每出一个造型都想买一个,但是这东西太贵了,少说100元,对于一个小摆件,我觉得没有必要花这个钱,何况我不想买一个,我想买下所有,你要让我挑一个喜欢的买下来,我反而不知道喜欢哪一个了!有的人可能会说100元的东西算贵吗?晚上烧的纸也不止100元吧?但是我就是觉得不值得,母亲又一次劝我,喜欢就买,犹犹豫豫的样子!我还是那句话,就看看,真让我买感觉不值得,等海贼出全套了,多少钱我都买。母亲不再说,我也没有停留,只是在路过的时候,回头看了一阵,像个向日葵。
人啊,真要是向烧纸那样富有,像有什么就能有什么就没意思了,只有慢慢的攒钱买的东西才会珍惜,就像死去的人,那感情是慢慢积累的,即使人没了,那烟火还会在我们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