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者不交房租我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租房市场日渐火爆,但房东们也经常忧虑一件事情,就是房子租出去,租金收不到该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如果是经合理期限后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承租人,否则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构成了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另外,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自由创设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如果担心承租人日后不交房租,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对违约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包括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甚至包括一些停水、停电措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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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1、根据你提供的本案案情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规定,知你跟他之间的合同是口头合同,且是不定期合同。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他不交房租水电费的,你可以书面要求他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你可以解除合同。
3、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的规定,可知,留置的条件是(1)标的是不动产;(2)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4)须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5)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基于侵权行为;(6)不违背公序良俗。据此,你不可以留置他的手提。
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
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执行。”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所拖欠的房租水电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1

第3个回答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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