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甲方为一个政府部门。手中有一个大工程需要找一个工程公司包。
乙方通过某种关系现在可以成为甲方的中间人去联系一个工程公司,如果施工队的实力没有问题就可以把这个工程包给乙方为其联系的工程公司。
但是乙方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并没有公司实体。
丙方为工程公司。
虽然乙方可以在之前把甲方的投资总数,中间人要从中抽取的好处费告诉丙方!如果丙方有意向的话必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和甲方见面商谈工程要求,材料标准之类的细节等工程细节事宜。
所以没有一个很好的约束丙方的办法,只怕万一甲和丙在商谈之后,丙方以某种理由说无法承包,但是过后私下与甲方联系,达到将中间人乙方甩掉的目的,从而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且从乙方的角度只能是想办法约束丙方,而无法约束甲方。
就以上说法如何才能保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最终甲方和丙方产生合作关系,中间人乙方都能够有保障的从丙方手中把之前约定好的返点得到呢?请帮忙赐教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和丙方产生合作都能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从丙方的手中获得之前谈好的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