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第2个回答 2006-03-26
截至2004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 ;852个市辖区,
第3个回答 2019-02-20
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5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53个市辖区、370个县级市、1461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4090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6923个街道、19410个镇、13379个乡、1095个民族乡、9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
第4个回答 2020-04-17
最新资料也就2003年底的了。
看“国家统计局网站”或者“行政区划网”
县级市374个;1642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
截至2003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1个地区(州、盟),比上年减少了6个;660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2个,比上年增加7个;县级市374个,比上年减少7个;1642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比上年减少7个;845个市辖区,比上年增加15个。全国共设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7个自治县;3个自治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