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是否过了追诉期

2003年初因老人家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致使邻居轻伤,邻居到镇派出所报案后出具轻伤报告,在派出所报案期间因邻居势力和扬言报复,老人家离家外出于2008年4月被邻居发现再报派出所出警将老人拘留。

现因邻居不予协商解决,执意提出上诉现派出所将案件转交市公安局、检察院受理,公安局已将老人家羁押看守所并出《逮捕通知书》。

老人家今年63岁外逃5年时间,此件案请问是否属于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二、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综上所述,没有过追诉期限。

六、具体问题可于当地就近当面咨询律师。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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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鉴定为轻伤必须经过公安局法医鉴定才算数,医院的证明可以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凭证。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追诉时效是5年,不超过5年就可以。
  追究刑事责任是公安机关的事,如果你第一次放弃了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过了这么久之后,公安机关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自己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人身损害侵权的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是1年,如果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建议尽快起诉。
第2个回答  2008-05-15
如果当年派出所已经立案的,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只要发现犯罪嫌疑人,均可向公安机关提供其藏匿的线索。
第3个回答  2008-05-15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司法机关不知道犯罪,或知道后故意不予处理,则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刑法》还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要看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后果,确定相应的法定最高刑,就能确定追诉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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