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专管员,我们是在总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那么分公司需要做相应的计提所得税分录吗?1.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总公司 2. 借:其他应付-总公司 贷:银行
还是说我就压根不用计提所得税,全部在总公司账上体现就行了?
因为总公司的账也是我做,所以我想再问一下。若是分公司不计提所得税,那总公司的利润表上,所得税一栏的累计值就不是利润总额的25%了,这样合乎逻辑么?
追答所得税一栏的累计值就不是利润总额的25%了,这样不合乎逻辑,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总公司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合并得来的呀。
追问你说的这个是汇总利润表的利润总额,是合并来的。汇总报表应该是没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领导还让我出总公司单独的报表,单独报表的数就对不上了。因为利润总额是总公司一家公司的,而所得税是两家公司汇总得到的。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在分公司账上计提所得税,然后以货币形式转账给总公司,这样不管是总公司、分公司还是汇总的报表,都能够成立了?
追答1、你现在就是要做三张报表,两张是各自公司的报表,一份是汇总报表,你领导不叫你做,也要分别做三张报表呀,汇总报表是用来交税的。
2、你想清晰反映所得税转移情况,那样做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