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上班5年(一直都有买生育保险),2013年1月时生育第一胎,我打算在产假休完后(即是5月底)立刻辞职,但单位说生育金需等到8月左右才能发到我手中。如果我5月底辞职,到8月左右时单位收到市里面发放的生育金时,他是否应该足额给回我?还是辞职了就无法享受这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