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私下签订的股份占有比例协议是否在法律上有效?

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了将来减少风险,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然后私下里和另两个股东签订了书面的股份比例协议书。请问,这种私下里面签订的股份比例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当将来发生法律纠纷时,法律是否不认可这样的协议书,只认工商系统登记的名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在中国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因为是只有一人出资,所以不存在部分股权转让,如果分割了股权,就改变了公司性质,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了,所以楼主这样操作是不合法的。如果要变成两个股东,就要变更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再叫一人有限公司了。
补充回答:
上面已经说了,一人有限公司是不能分割股权的,分割了股权当然是不合法的。 除非你全部股权转让,变更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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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8
你好,未登记在工商系统的两个属于法律上的隐名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法律已经认可隐名股东。若发生法律纠纷,该散人的私下股权协议能够得到法院认可。
第2个回答  2013-03-27
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
第3个回答  2013-03-28
如果出了法律纠纷,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协议认定你们的股东身份,然后你们就负连带责任了~
第4个回答  2013-03-28
只登记一个人那不成了一人公司吗?法律对一人公司管得很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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