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们公司总公司已经倒闭(外国)现在正在清算,我们国内总公司在广州现在面临可能倒闭,我是在广州总公司工作了八年,现在在上海分公司出差,我想留在上海分公司,也就是把劳动合同转到上海。因为牵涉到将来可能公司倒闭经济赔偿问题。
我现在有两个问题:
1.我从广州总共公司把劳工合同转到上海分公司算不算合同终止?
2.将来公司倒闭会不会算我8年+的工龄?
请专业人士帮忙,如果回答好可以提高悬赏积分。
谢谢您的回答。我的情况是,想留在上海工作,因为我对象在上海,上海分公司老大同意,但广州总公司直接领导不同意。现在出差日期马上就要到了,上海分公司老大的意思是想留在上海就结束广州的劳动合同在上海进公司。但是面临着广州公司倒闭(三个月的时间)。怕按照上海领导的方法办,虽然都是同一家公司,但将来公司倒闭,经济赔偿问题不是按照赔偿我8年+,所以比较纠结。有没有相关法律是讲,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工龄可以相加?
追答我上面的回答很清楚的了,你就别老想着鱼和熊掌兼得的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