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说那天查到我的车所有资料,那人就承认自己是车主,就在处罚单上写了我的名字,我问警察了,那人出示证件了吗?警察说那人那天什么证件也没带,这样的处理是怎么弄的,真的不明白
有人开已报废摩托车在上路,交警会对车原主处以罚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属于特殊商品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摩托车的使用年限是11年,过了这个年限就报废了,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必须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逾期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该车的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因为有年限的控制,车管所每年会对到报废期的摩托车档案进行注销,所以这些车虽然未办理注销,但其实已是报废车了,如果发现上路,是要受重罚的。
扩展材料:
目前的机动车报废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报废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确认后将车辆解体,出具报废回收证明,并由回收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即使是在家停了多年的摩托车,也不需要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