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一条 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建筑技术管理的基点,是建筑企业技术进步的载体,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强化项目技术管理是建筑企业转制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着力点,为此,结合我市建筑业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对项目按规模及重要性划分为四个等级,具体界定如下:�

  1.一级项目:单体工程22层以上或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

  2.二级项目:单体工程16~22层或1万~2万平方米的建筑群。�

  3.三级项目:单体工程8~15层或5千~1万平方米的建筑群。�

  4.四级项目:单体7层(含7层)以下的建筑物。�

  5.特殊项目单独划分。�

  第四条 项目必须完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技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领导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项目技术管理班子是对项目进行技术质量管理的必备机构,负责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技术管理班子必须与所施工的项目等级相匹配,具体要求如下:�

  1.一级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电气、暖通、设备专业工程师各1人,土建专业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放线员1人,质检员1人。�

  2.二级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工程师1人,电气、暖通专业助理工程师各1人,放线员1人,质检员1人。�

  3.三级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土建工程师兼技术负责人1人,电气、暖通专业助理工程师各1人,放线员兼质检员1人。�

  4.四级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土建专为助理工程师兼技术负责人1人,电气、暖通专业技术员各1人,放线员兼质检员1人。�

  第六条 每一个项目技术管理班子只能管理一个项目或两个下一级项目,不能管理高于本身等级的项目。�

  第七条 项目建立技术负责人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技术工作的组织者,对项目的技术及质量负有直接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有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的技术人员方可担任本职务,其证书只对本项目有效。�

  第八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应与项目等级相匹配;�

  1.一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参与过两项一级项目技术管理,并主持过一项一级项目或两项二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2.二级项目技术负责从: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参与过两项二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并主持过一项二级项目或三项三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3.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三项三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并主持过一项三级项目或三项四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4.四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参与过二项三级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提出推荐人名单,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科技发展处审核同意后颁发该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

  第十条 申请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时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名称:规模、结构形式、层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2.项目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项目技术负责人所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及质量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下列权利、职责和义务:�

  1.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2.确定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3.组织图纸审查,提出设计变更意见;�

  4.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管理工作;�

  5.检查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6.因技术质量问题有权作出停工或复工的决定;�

  7.推广“四新”技术;�

  8.组织全面质量管理;�

  9.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岗位明确,制度齐全。�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时,应提供项目技术管理班子名单以及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组织施工,严禁私自变更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要求,完整、合格、及时地编写施工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 项目技术管理必须突出科技进步,一级项目应用新技术不少于5项,二级项目应用新技术不少于4项。没有采用新技术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样板工程。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予以停工处理:�

  1.未组建项目技术管理班子;�

  2.未取得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的;�

  3.仿造、涂改、转让和借用技术负责人证书的;�

  4.未建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予以短时停工整顿处理:�

  1.项目技术管理班子与工程项目等级不符的;�

  2.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等级不符或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办审批备案手续的;�

  3.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齐全的。�

  发生以上情况,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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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4
土建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一.学习研究施工图纸,熟悉图纸尺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技术。
二.主持和参加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作。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并报上级审批。
三.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和规程。 四.组织图纸预审和参加图纸会审,并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五.负责指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及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请示上级解决。
六.负责复查工程测量定位、抄平、放线,组织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七.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负责工程档案各项技术资料和签证收集和整理,并汇总上报。
第2个回答  2013-04-02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办理工程签证,复核施工放线,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
第3个回答  2013-04-02
负责土建专业现场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主持编制专业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质量检验等
第4个回答  2013-04-02
负责工程技术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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