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外迁后,15日内才能申请更新指标。1月1日至3月8日提交的申请,指标管理机构于3月9日归集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于4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可在指定网站或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4月23日前(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相应审核单位应当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
相关政策
根据新政,1月1日至3月8日是指标申请人填报和提交申请的时间,在此期间,“无车家庭”申请指标、夫妻间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一人多车”的车主申请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等业务,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申报。
北京小客车指标办提醒,申请人应当确保其身份证、工作居住证等证件在审核期间均在有效期内;在审核个税缴纳信息时,审核申请年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2021上半年京牌指标申请将于3月8日截止
北京车辆外迁后,需要在办理完成转移登记之后即可申请指标,新的政策已经取消了12个月的申请时限。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12个月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关于更新指标的其他规定。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后,原车辆登记所有人死亡或者单位注销的,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作废,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更新指标后,应当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增量调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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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并完成申请。
2、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外迁过户材料准备:
卖方(原车主)材料: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2、登记证原件(大绿本)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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