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1
养老保险:以省社平60%-300%确定缴费基数,个人8%,单位22%失业保险:以市社平60%-300%确定缴费基数,个人1%,单位2%
医疗保险:以市社平100%-300%确定缴费基数,个人2%,单位7.5%,划入账户3.1%
大病救助金:个人2.50元,单位2.50元
工伤保险:以市社平60%-300%确定缴费基数,个人0,单位0.5%
生育保险:以市社平60%-300%确定缴费基数,个人0,单位0.6%
相关说明:
1、2012年黑龙江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494元/年标准核定,月均2541.17元
2、2013年黑龙江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120元/年标准核定,月均2843.33元
2、市社平工资:根据2012年5月5日哈尔滨市统计局《关于201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告》,201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465元,月均3038.75元。
3、医疗保险:职工工资低于社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长的方式确定缴费基数,重新确定后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平均值与上年社平工资基本持平
4、养老、失业、生育通过地税征收,医疗、工伤通过哈尔滨银行或第三方银行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