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异母亲,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于99年离婚,当时房子判给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后来再婚了,她现在想把房子留给我。需要注意些什么,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呢?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希望各位能够详细解答啊

提交以下资料:1、房产证;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4、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6、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准备好这些手续直接去办理,就可以了,给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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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8
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你母亲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你的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8
去公证处做公证,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赠予或继承,继承费用较低,最好是你母亲再婚七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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