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

但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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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 不用。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那条,没有规定退休时应当支付补偿金。

3 理由。经济补偿金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突然中止的情况下,能有一定的钱用以生存,并在此期间寻找新的工作或作出其他安排。而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因为可以享受养老金,而不会因为合同终止而完全失去收入无法生存。

4 对策。去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可以了;也可以在享受养老金的同时再找工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已经退休并开始享受养老金,故不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所以通常认为不能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继续提供劳务并取得收入。只是法律对于“劳务合同”的保护要远低于“劳动合同”。

5 补充。如果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因此提请劳动仲裁,请求补缴。但是这一请求事项不等同于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退休”经济补偿金。

以上追问

嗯 谢谢
那员工已经60多岁了,基本上属于农民工那种,也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又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也可以不用给经济补偿?如果我们公司继续跟他签订劳务合同,可不可以约定在上班期间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受伤、死亡,公司不承担责任啊?

追答

1 补偿金不用给
2 社保要补缴(唯独可以讨论的地方)
3 不能约定生老病死自己负责,就算约定了也无效

追问

好的 谢谢 再问最后一个:我们公司是在他60岁的时候雇佣他的 当时公司不懂事 签的是劳动合同 但社保局不让上社保 说别个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他65岁 公司怕他年纪大 出啥事情 就决定不要他了 这种情况 公司应该没有责任为他补交社保吧?

追答

不好意思,下班后家里网络坏了,一直没看到你的追问。现回答如下:
1 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而雇佣的,雇佣期间不用支付社保;
2 对雇佣前的社保金,不需要贵公司支付;
3 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合同;
4 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含死亡)公司需要视情况负责的;
5 因为4,所以如果需要继续雇佣的话,建议帮他买一份意外险,以防范伤害造成的企业风险。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3-14
您好。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司应当为其办理退休事宜,该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员工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单位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追问

那如果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又该怎么办,是不是也可以不用给经济补偿。

追答

如果公司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协助其办理退休,是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如果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与之续签合同,那么是依法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3-03-14
1 不用。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那条,没有规定退休时应当支付补偿金。
3 理由。经济补偿金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突然中止的情况下,能有一定的钱用以生存,并在此期间寻找新的工作或作出其他安排。而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因为可以享受养老金,而不会因为合同终止而完全失去收入无法生存。追问

那员工已经60多岁了,基本上属于农民工那种,也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又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也可以不用给经济补偿?如果我们公司继续跟他签订劳务合同,可不可以约定在上班期间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受伤、死亡,公司不承担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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