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以。借名购房合同不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具体合同。对于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判断,应遵循《民法典》和《民法典》的一般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买卖双方或有一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买卖双方或有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四)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到借名买房合同中来,如果借名买房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实际出资人不具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购房标准,则借名购房合同无效。比如,不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者,借用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的名义购房,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合同无效。实际出资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由名义购房者取得。,当然,如果借名购房合同不违法,或者违法状态在事后已经消除,该合同还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比如实际出资人虽然不具有贷款资格,但购买房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偿还了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借名购房合同有效。,本合同的双方的当事人:,卖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房子买卖的事项,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了以下的协议条款。,(一)甲方的房屋(假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并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于转让该房产的一致同意)坐落在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二)双方商定这个房屋转让的价格为:总金额是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三)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来支付首付款项___万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待房子过户之后用公积金贷款来支付剩余的房款___万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佰___拾___元整)乙方要保证房屋在过户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四)甲方应在乙方付清了全部房款的时候,将上述房屋以及全部的钥匙交付给乙方,并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之下由乙方来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之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六)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意向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保证双方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金。,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意向金就属于卖房方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意向金有了相关约定,则买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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