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主要如下所示: 1、提出申请:备好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视自身情况加上一些摘要和附图等申请文件,通过网络、窗口或者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或者地方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2、受理通知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确定申请号和申请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两周左右会下发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并公开:经初步审查,会在一个月左右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然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行公布。 4、申请进入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5、进入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审批流程一般都会有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提出申请,然后当相关部门对发明专利审查后发现符合条件的,就会发放受理通知书,对该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会进行公布,然后发明专利申请人就要进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最后符合情况的,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了,就会颁发专利证明书。

法律客观: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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