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两套房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知识

如题所述

名下有两套房第三套房还可以贷款吗

三套房是不能贷款的。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是不作为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如果前面两套房目前都在还款中,那么第三套购买是无法办理贷款的;2015年3月30日,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公积金房贷的门槛也进一步调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名下已有两套房,公积金未贷过款,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只能进行商业贷款,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1.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5.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6.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按揭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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