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所说的是:1、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是递交辞职报告后30天就视为辞职。
2、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是,递交辞职报告3天后就视为辞职。
你要准备这些东西:
1、辞职报告打好后需要签字确认,或者用邮寄的方式送到公司叫人签收,说明你打了辞职报告。你还应当准备的是,工作的交接。同样需要接收人确认并签字。
2、准备自己的在职情况,例如啥子打卡记录那些,作为依据。
3、报告完了一个月。直接闪人。不给钱就找劳动监察大队。凭这些证据60天内搞定。。
4、上面是正常情况。你要是等不及也可以交接了再走人。一个月的时间到了找老板。他不给你工资。就找监察大队。顺便带上那些证据些。。你懂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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