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职申请,还能不能休国家法定假日

我今天正式提交了离职申请,按照劳动法是一个月内完成交接就可以走人。但是如果领导拖着不批准。30天后, 我能否发个邮件给人力,就直接走人?
在这一个月期间, 国家规定的5天年假, 我还能否休?
我已经把相关工作交接内容写清楚,邮件发给同事, 但领导提出“抽时间把你各项工作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准备一个文档吧。把干每件事情的步骤,要联系的人,可能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全部写出来,越全越好。例如投标时标书有多少种样子,出现啥就注意啥,什么容易出错的地方在哪里等等”----是否属于无理要求?

  按实际情况,只要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有权要求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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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21
可以,交了辞职报告还不算解除合同,还是公司员工,还有假日。
第2个回答  2008-05-21
只要你尽到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告知的责任,30天后可以直接走人,不受任何约束,劳动者有选择权.
带薪休假给你个参考:
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123430&key=%D6%B0%B9%A4%B4%F8%D0%BD%C4%EA%D0%DD%BC%D9
领导提出的要求也不为过,那是意谓着已经同意,只不过是让你做一个工作交接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5-21
可以!

在离职前均可享受一切正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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