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就是现如今杭州的拆违现状吗?违章建筑从开始到造好居然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去制止!?

2013年4月5日开始,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苑17幢2单元顶楼破坏平改坡建造违章建筑面积40平方左右,当时打电话96310投诉,上城区城管小营中队陈队长答复已派队员去查处并发通知,接下来6日,13日14日15日16日,20日21日22日23日,当事人继续建造违章建筑,现已安装好窗户完工。其间13日20日打过很多96310电话投诉,上城区拆违办答复小营中队应该可以采取查封现场,暂扣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小营中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只是发通知,做案子,到目前为止只是立了一个案。违章建筑成了既定事实!难道这就是省政府现在推出的“三改一拆”中的“新违章第一时间制止”!根本没有任何制止行动,新的违章建筑就这样在投诉人不断的投诉电话打了没用的情况下,造好了!是不是不作为?或者是有某些关系在运作?这难道就是现如今杭州的拆违现状吗?违章建筑从开始到造好居然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去制止!?还是在浙江省市政府“三改一拆”强大的舆论宣传的形势下,这个应该可以说是顶风作案,可以树典型了!

下面照片为4月26日中午12点拍摄。小营城管中队到现在2013年5月2日案件还没有调查结束,其实根本没有调查询问,在拖延时间,给当事人创造建造违法建筑的时间和条件,按照正常的情况这种占有公共面积的情况规划根本不可能批准,楼顶的面积和楼道一样属公共面积,属于17幢所有业主共有。规划不可能也没有这个权利批给哪个个人,事实很清楚。根本不需要去规划认定,当事人现场拿不出规划审批的东西就可以直接移交上城区拆违办进行拆除,至少应该立即制止!一个月只立了一个案,什么调查也没有开展,这是很不正常的。除了有关系在运作还有别的可能吗?什么“三改一拆”到了下面就是一句空话!新的违章建筑照造不误,谁能奈何我?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电话录音19份,从开始到现在,包括打上城区城管96310,城管受理中心顾,城管小营中队陈队,李队,城管小营中队办案沈和中队办理信访人员的共19份电话录音(有当时电话号码和通电话具体时间)。还有违章建筑从4月5日开始到现在的进行全过程照片和录像。是哪个职能部门不作为,在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做保护伞。我们的有些职能部门是不是已经走向了它的反面,本来应该去查处的,反而现在成了保护违章建筑,难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专门欺负老百姓的吗?有关系的就可以这么嚣张地顺利地违法建设。建议有关责任人可以就地免职以儆效尤。否则浙江省政府的“三改一拆”又怎么能贯彻到基层?真正起到效果作用。

以下是有关文件部分有关内容:“三改一拆”对于1999年以后建造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全面禁止新的违章建筑。

 

五、工作举措

1.强化新违建防控。一是要强化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巡查管段责任制,确定巡查重点区域和分类巡查频率,责任到人,避免盲区,杜绝失查、漏查、延误等情况。二是要强化防控网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规划、房管、国土等)共建快速反应联防机制,同时依托属地政府力量,强化三级巡查防控网络(城管执法部门、街镇、村社区、物业),共建联合控违防线,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三是要强调在建制止。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责令当事人停建、自拆,并报送属地政府;同时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协助属地政府实施即查即拆,避免边查处、边抢建,既成事实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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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7
既然是"三改一拆"的执法原则,从执法力度和处罚角度是以改为主,拆为辅的核心,做到执法有法律依据,对其群众投诉的违章建筑其法律责任认定准确,对于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法律条款的违章建筑,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条款对违章建筑对社会危害性和公共利益损害程度作为执法评定标准,通过进一步听证决定其处罚力度或整改拆除的决定,把握好执法尺度,人性化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公正平等。追问

2013年5月6日,5月10日,5月16日杭州日报进行了三次连续报道,上城区拆违办负责人在杭州日报上表态肯定要拆除建国南苑17幢2单元楼顶的违章建筑并在20日至25日内恢复原状。现在是5月29日了,已经半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全部拆除违章建筑,也没有恢复原状!有关职能部门的效能确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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