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大致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栋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在上面已经告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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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5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大致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学校学校及其学校中国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栋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在上面已经告诉你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依据的就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根据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四)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资料;
(五)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及使用账目;
(六)业主及业主代表的名册;
(七)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
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所有手续和材料都要依法依规办理。
第3个回答  2023-01-12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大致程序如下:\x0d\x0a\x0d\x0a一、提出申请:\x0d\x0a\x0d\x0a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x0d\x0a\x0d\x0a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x0d\x0a\x0d\x0a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x0d\x0a\x0d\x0a二、成立筹备小组:\x0d\x0a\x0d\x0a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x0d\x0a\x0d\x0a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x0d\x0a\x0d\x0a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x0d\x0a\x0d\x0a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x0d\x0a\x0d\x0a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x0d\x0a\x0d\x0a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栋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x0d\x0a\x0d\x0a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x0d\x0a\x0d\x0a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x0d\x0a\x0d\x0a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x0d\x0a\x0d\x0a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x0d\x0a\x0d\x0a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x0d\x0a\x0d\x0a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x0d\x0a\x0d\x0a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x0d\x0a\x0d\x0a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x0d\x0a\x0d\x0a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x0d\x0a\x0d\x0a  (四)业主代表选票;\x0d\x0a\x0d\x0a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x0d\x0a\x0d\x0a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x0d\x0a\x0d\x0a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x0d\x0a\x0d\x0a  (八)业主公约;\x0d\x0a\x0d\x0a (九)其他相关资料。\x0d\x0a\x0d\x0a六、核准批复\x0d\x0a\x0d\x0a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在上面已经告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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