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请问: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还是半年,还是分情况而定?
还有,有效期是从估价基准日算起呢还是从提交报告之日算起?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但未说明从何时开始算起。

有效期的设置:有效期即为报告有效期,等同于估价结果的有效期。有效期实质为报告责任期。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为正式交付的产品,只有正式交给委托方后,对于委托方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一般认为报告的生效日应是提交之日。而评估基准日的那个时点,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甚至都未产生,所以根本谈不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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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2
1、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2、土地估价就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第2个回答  2008-09-01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应以出具报告的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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