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需不需要地基验槽?

我们这里的工程有三种基础形式:1、沉管灌注桩基础;2、人工挖孔桩基础;3、柱下独立承台基础。柱下独立承台基础在土方开挖好了以后就请地勘、设计进行验槽并在地基验槽记录上签字,但到沉管灌注桩和人工挖孔桩已经土方开挖好了后,监理却说这两种桩基础的土方开挖不需要地基验槽了,(说明一下:之前人工挖孔桩做过一个桩孔验收,也是设计、地勘签字的,监理说有那个就行了)请问大虾:这个说法对吗?桩基础类型的土方开挖到底要不要地基验槽啊?谢谢

桩基础是需要验槽的,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3条第3款明确规定:“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验槽目的:

(1) 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2)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扰动。

(3)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户居民,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扩展资料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6、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桩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验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3

桩基础是需要验槽的,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3条第3款明确规定:“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验槽目的:

(1) 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2)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扰动。

(3)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户居民,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验槽步骤:

就建筑物来说,深基础是指基础埋深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的基础(包括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本文深基础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对应的基础。 当用深基础时,一般情况下出现填土的可能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情况:

(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 

(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

(3)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4)边坡是否稳定。 

(5)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6)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7)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扩展资料

桩基础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它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如根据承台与地面相对位置的不同,分为低承台与高承台桩基。当桩承台底面位于地面以下时,称为低承台桩基;当桩承台底面高出地面以上时,称为高承台桩基。

在房屋建筑中最常用的都是低承台桩基,而高承台桩基常用于港口、码头、海洋工程及桥梁工程中。《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桩进行分类。

1.按承载性状分类

(1)摩擦型桩:

1)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担,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2)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端承型桩:

1)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全部由桩端阻力承担,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2)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大部分由桩端阻力承受。

由于摩擦桩和端承桩在支承力、荷载传递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通常摩擦桩的沉降大于端承桩,会导致墩台产生不均匀沉降,因此,在同一桩基础中,不应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

2.按成桩方法分类

(1)非挤土桩:在成桩过程中将相应于桩身体积的土挖出来,因而桩周和桩底土有应力松弛现象,常见的非挤土桩有挖孔桩、钻孔桩等。

(2)部分挤土桩:成桩过程中,挤土作用轻微,桩周土的工程性质变化不大,常见的桩型有预钻孔打入式预制桩、打入式敞口钢管桩等。

(3)挤土桩:在成桩过程中,桩周土被挤开,使土的工程性质与天然状态相比有较大变化,常见的挤土桩有打入或压入的预制混凝土桩、封底钢管桩、混凝土管桩和沉管式灌注桩。

3.按桩径大小分类

(1)小桩:d≤250 mm

(2)中等直径桩:250 mm<d<800 mm;

(3)大直径桩:d≥800m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桩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验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9
一、1、沉管灌注桩基础;2、人工挖孔桩基础的验收首先要进行桩基础分部验收;并要请地勘、设计、监理、质监站、业主等五方进行验收并在记录上签字,(质监站就只有备案签到、不签字在分部资料表格)。二、柱下独立承台基础在土方开挖好了以后就请地勘、设计、监理、质监站、业主等五方进行验槽并在地基验槽记录上签字,(质监站就只有备案签到、不签字在分部资料表格)。三、沉管灌注桩和人工挖孔桩土方开挖好了后,这两种桩基础的土方开挖不需要会齐五方地基验槽了,只要有设计、地勘、监理或同时有业主参加签字的就行了。故简单说桩基础是要进行地基验槽,但不用会齐五方验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29
呵呵,锤击沉桩和静力压桩属于隐蔽工程,也就是说预制沉撞不需要,只需要测值预制桩的设计值深度(长度)就好了。如果是柱下独立承台基坑开挖时需要监理旁站监测完后,基坑开挖后需要监理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共同验槽
第4个回答  2015-08-29
人工挖孔桩要验槽,而且是每根都要。柱下独立基础也要验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