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干预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应当在充分尊重经济自主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一种有效但又合理谨慎的干预。它要求国家依法正当地干预经济,发挥对市场的辅助性作用;权衡成本收益,遵循经济法的价值目标谨慎地干预经济。
适度干预原则有两点要求,正当干预和谨慎干预。正当干预是适度干预原则的最基本要求,要求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对社会经济主体及经济活动干预必须仰赖于法律之规定;谨慎干预是国家干预更高层次要求,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干预时应谨慎从事,符合市场机制自身运作规律。
扩展资料: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在经济处于紧缩状况时,国家干预过多;在经济处于宽松状况时,国家干预过少。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国家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对经济运行进行直接和全面的干预,但是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多干预的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适度干预的要求、范围和手段,来源于经济法,而不是来源于政府的行政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适度干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