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办婚礼了,但是没领证,算结婚吗

如题所述

        一、是否是没有婚礼的婚姻取得结婚证,不举行婚礼的,视为结婚。夫妻双方都有结婚证,即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但是,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不会完全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即使不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夫妻俩拿到结婚证,就是夫妻二人的。即使没有感情,离婚仍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

   无证宴请是婚姻吗我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结婚证就是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程序。只要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可以建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婚姻是一对合法的夫妇,受法律保护。双方是否举行婚礼,双方是否同居,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存在。要解除这种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一旦他们之间有任何争执,他们就必须以夫妻的身份来处理。

       如果没有婚姻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夫妻关系,包括结婚、同居和财产共享,这些都是法律不承认的,当然也不能享受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如果当事人只是举行传统的结婚仪式并办了婚宴,但仍然没有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就应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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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6
你这应该算事实婚姻,但是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你们办了婚礼,便是得到了群众认可。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2001年4月28日后,事实婚姻效力待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9
你们这是同居关系。他跟他原来的女友不算结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登记是婚姻的必备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必须有登记的婚姻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而他们履行的结婚仪式只能说是一种“公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承认力但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要确定他们不是在1994年2月1号以前办的婚礼)
如果你们真的感情很好,就好好地跟父母说,取得父母的谅解,现在一般把道理跟父母讲清楚父母还是能够理解的。
第3个回答  2019-11-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综上所述,办婚礼属于对于婚姻双方的祝福仪式,亦是一种民俗民风。但是并非从法律层面确认双方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只办理婚礼 而未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仍然不视为夫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应当立即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1
这个在邻居眼里算是结婚了,但是法律上是不承认的,还属于非法同居。说句难听的话,你别介意,如果你们两个如果在期间发生一些纠纷导致离婚之类的,法律是不保护你们的,也就是说财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共同财产。很多这样的实际例子,如果可以的话尽快办好结婚证,把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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