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在大会上以莫须有的过错公开指责我并要求我离职,但在知晓我在合同期内后又改为降职处理我。
我对单位已经彻底丧失信心,现在就等着医院辞退我,我也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但医院可能是怕在合同期内辞退我要付给我违约金,就故意不开除我,但对我进行降职、边缘化处理,好让我自己离职。
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我主动提出离职,单位会给我经济补偿么? 08年之前的工作时间不算么? 我05年就职到现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我去年的合同是有明确职位 为 科室副主任,现在名片胸牌上都印的是这个头衔。但几年新签的合同上只写了科室,没有明确职务。单位现在还是让我在这个科室,但取消我副主任的头衔,只作为普通职员用。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