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生育保险领取相关流程流程

我是已交5年以上社保的在职员工,我老婆也是交了1年多社保在职员工,均含生育保险。今年我老婆在苏州市立母子医院顺产一男婴,请问: 1 我该怎么去领取社保的补助具体流程有哪些? 2 需要哪些相关手续及其证件? 3 大约可以领取多少补助? 以上非常感谢热心人士回答,请勿在其他网站粘贴与本问题不相干的答案。

一、报销流程:

1、个人收集相关资料,产后报公司人力资源科

2、由人力资源科整理资料报社保申报

3、办理完成的5个工作日后,打入职工社会保障卡内,可去苏州银行支取

二、参保女职工分娩所需资料:

1、女职工社会保障卡

2、居民身份证(需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需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医院公章)原件

5、医院费用清单原件

6、生育联系单位

7、原始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1、生育联系单办理期限为怀孕后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办理。

2、生育保险报销时效性为产后一年,逾期不可报销。

备注:经办机构要求苏州市生育联系单必须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1747元。

扩展资料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帖所需资料:

1、男职工社会保障卡

2、双方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需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需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医院公章)原件

5、医院费用清单原件

6、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位或生育状况证明

7、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8、配偶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情况证明

9、原始发票原件 

参考资料: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8年苏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的通知

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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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不知道你们是交的哪里的社保。 给你看看市区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待遇一、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女职工分娩时并发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3.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三、办理程序1.女职工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2.女职工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社会保险卡》结付。3.女职工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女职工同意后方可使用。生育女职工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女职工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的次月,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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