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违纪处理规定以及处理违纪的程序等等。

如题所述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各个考点对于违纪违规行为都有自己的处理规定,所以需要因地而异。现在给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摘录。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影响其他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09

第一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需物品外,其他物品(包括书包、手包、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请考生将禁带非考试必需物品提前安置好,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


第二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场时,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及其他摄、录像设备带入考场并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带离考场。


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要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把作弊考生情况向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在校学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06

四六级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纪学生所在校可按校规校纪处理对于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考场纪律混乱,作弊严重或同考点有五分之一及以上雷同试卷的,

取消考点资格大规模作弊的考场考点相关责任人及负责人将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

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5-26
一、CET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报考六级的考生还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成绩单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二、考场规则

1、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 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3、 考试共140分钟。四级9:00-11:20,六级15:00-17:20,小语种9:00-11:15。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 带好2B铅笔、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考生填涂答题卡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的,一律无效。

5、 考生要按座位号坐好。把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

6、 答题卡不可折叠。请监考员发答题卡是并检查准考证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

7、 四级10:45-10:50,六级16:45-16:45-16:50收试卷一和答题卡,收卷时间均为5分钟。请准时交卷,不要拖延,收卷期间不得答题,否则作违纪处理。

8、 考生在答卷时要沉着、冷静,认真答题。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如被抄袭,后果自负。

9、 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时,可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答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10、 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11、 考场内严禁作弊,不得交谈、打暗号、离座、偷看、传递、传阅纸条或交换试卷。

12、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仍旧坐在座位上,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3、 对违犯考场规则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4个回答  2008-05-26
违纪了就别想要学位证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