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朋友是 相亲认识的。谈了20天。之中出去过5次。平均出去一次的消费是500元。比如一般是看电影,
吃饭,游乐园,打球,逛街等等,我其实挺喜欢她的和她吃饭的时候先帮她把碗和筷子都整理好,她一想要纸
巾我马上送上去一张,天气不好就发消息给她安慰她,她有一次说眼霜找不到了找了两天,我就马上买了一只
同款的同品牌的480元的眼霜,然后下一次约会的时候送给她,然后接触的这段时间,了解到她是做销售的,她
知道我一个月就赚3000多元然后就要我换工作,说钱赚的太少了,最后一次逛街她看中了套化妆品400元左右,
结账的时候因为她的包包我帮她拿着所以我就把她的包包递给她,让她自己买单(因为我觉得我送她礼物我出
钱是可以的,她自己买东西应该自己付钱,我不知道我这样想对不对,)然后当天她就不高兴了,逛到一半她
就说不逛了,我说送她回家她也不让,然后她发消息找了很多其他的借口说我不好,当天晚上我哄了她以后又
和好了,然后她硬要让我和她一起去学开车,(因为我是X型腿,不适合开车,所以我说我不想学)然后她和我
说如果以后和我结婚一定是要买车的,因为如果她怀孕了我要开车送她去医院的,然后到了第二天我感觉我们
不合适我就和她提出了分手,然后她就说我根本不爱她,我不知道我做分手的决定是对还是不对呢,有哪里没有做好,想下次再谈恋爱可以注意一下